您的位置:首頁 > 相關資訊 > 行業新聞
企業破產債務清算與重整:債務處理的法律路徑與實務操作
時間:2025-07-08 11:07:40 來源: 作者:
企業破產債務清算與重整:債務處理的法律路徑與實務操作
一、破產清算中的債務處理
(一)債務清償的法定順序
根據《企業破產法》第113條,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,按以下順序清償:
第一順位:職工債權
包括欠付的工資、醫療費用、傷殘補助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。例如,江山市某破產企業優先清償職工債權5569萬元,清償率達100%。
第二順位:稅款與社會保險費用
破產企業所欠稅款及除職工社保外的社會保險費用,需在普通債權前清償。蘇州市吳江區某案例中,稅務債權15萬元全額清償。
第三順位:普通債權
包括銀行貸款、供應商欠款等,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。前述吳江案例中,普通債權1040萬元清償率僅為23.8%。
(二)特殊債務的處理規則
擔保債權的優先性
有財產擔保的債權(如抵押貸款)就擔保物享有優先受償權,不受清償順序限制。但需注意,《企業破產法》第109條明確其優先性僅限于特定財產。
劣后債權的界定
包括破產受理后產生的利息、行政罰款及股東劣后債權,僅在普通債權清償完畢后按比例分配。
二、破產重整中的債務減免
(一)重整計劃的制定與批準
重整計劃的內容
根據《企業破產法》第81條,重整計劃應包括債務調整方案、經營方案及債權分類等。例如,南京某旅游公司重整案中,通過引入投資人實現資質價值最大化,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僅用39天。
重整計劃的批準條件
法院需審查重整計劃是否公平對待同一表決組債權人,且債務調整方案符合法律要求。依據《企業破產法》第87條,未獲全部表決組通過的重整計劃,符合條件的,法院可強制批準。
(二)債務減免的具體方式
債權調整
削減本金或利息:如某房企重整案中,普通債權按30%比例清償,剩余債務免除。
延期償還:約定分期償還債務,緩解企業資金壓力。
債轉股
債權人將債權轉換為股權,成為企業股東。例如,某科技公司重整案中,債權人通過債轉股持有公司30%股份,實現債務重組。
三、實務操作中的風險防范
(一)債務人的合規義務
財產保管與報告
債務人需妥善保管財產、賬簿,配合管理人調查。違反義務的,法院可采取罰款等強制措施。
禁止個別清償
除有益于債務人財產的個別清償外,擅自清償債務的行為無效。某房企案中,法定代表人因轉移資產被追究刑責。
(二)債權人的權利行使
參與債權人會議
債權人可表決通過財產管理方案、變價方案,并監督管理人執行。南京某園區管理公司案中,全體債權人同意分期償還方案。
異議與訴訟權利
對管理人核定的債權有異議的,可在公示后15日內提起訴訟。某稅務局通過訴訟確認教育費附加的債權性質。
通過上述法律程序與實務操作,企業破產清算與重整可實現公平清償與債務減免,平衡債權人、債務人及社會利益,推動市場資源有效配置。
下一篇:返回列表
相關資訊
浩云動態RELATED
更多>>最新案例NEWS
更多>>2023-11-27
一般請律師打官司要多少錢?2024-10-25
遺產繼承紛爭:案例剖析與法律啟示2024-10-24
離婚財產分割中的遺產繼承權解析2024-08-06
工程合同糾紛法律解析案例:工程完工后對方以質量為由不付款2024-08-06
浩云律所助力企業破繭重生:成功代理廣告企業破產清算案2024-08-06
破產清算企業也有回旋余地?浩云律師助當事人成功破產重整保住資產